《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7月1日起實施
7月1日起,司機最關心的可能就是自己在幾個年度有沒有發生有責任的交通事故。這是因為現在交強險費率的浮動與有責交通事故開始掛鉤。
浮動比率與有責事故掛鉤
昨日,中國保監局正式對外公布的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7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交強險費率的浮動只與機動車有責交通事故掛鉤。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在費率浮動方面將發生很大變化,具體變化詳見右表。
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A1-A6)6個浮動因素,及公布的交強險最終保險費計算方法為:交強險最終保險費=交強險基礎保險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A)。
基礎費率是否調整還未定
另據新華社報道,中國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表示,保監會高度重視交強險基礎費率是否需要調整的問題,將盡快于8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交強險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業務年度的經營情況。
據了解,交強險基礎費率調整與費率掛鉤浮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前者屬定價機制,后者是對個體投保人的獎懲辦法。如果基礎費率進行調整,在基礎費率調整后續保的機動車按調整后的基礎費率實行掛鉤浮動即可。
在昨日舉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新聞發布會”上,袁力表示,目前保監會已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對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核算,并聘請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各公司必須在8月1日之前上報交強險完整業務年度的專題財務報告。
袁力說,按照國務院2006年3月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監會將根據保險公司交強險業務的總體盈虧情況,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調整幅度較大的保監會將進行聽證。
費率浮動看仔細
年度數原交強險費率浮動后交強險費率
上三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交通事故下調20%下調30%
上兩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交通事故下調15%下調20%
上一年度發生兩次及以上有責交通事故上浮比例15%上浮比例10%
一年沒有有責事故下浮10%仍然下浮10%
交強險費這樣算
以普通家庭類轎車為例:
基礎保費一年1050元,一年沒有有責事故下浮10%,下一個年度所交的保費為1050×(1-10%)=945元,車主將少交105元。
如果三個及以上年度未發生有責事故,費率下浮30%,所交保費為1050×(1-30%)=735元,少交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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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籌劃推出車險信息平臺
晨報訊(記者王躍霖)今后車主想了解過往交通記錄,只要到車險信息平臺查找即可。
記者了解到,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掛鉤依據的主要信息來源是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此方面信息。
因此,交強險費率浮動將根據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建立的進程,在全國范圍內,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逐步實現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雙掛鉤”。
昨日16時左右,記者從遼寧省保險行業協會了解到,目前遼寧車險的信息平臺正在籌劃中。
一家財險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昨日他還參加了關于建立遼寧車險信息平臺的培訓,培訓的主要目的在于讓各個財險公司了解到整個平臺的相關內容,在建立信息平臺后,可以實現信息共享。還能通過信息平臺的記錄,查找到駕駛人相關的違規數據,以便確定下一年度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