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星洲日報》10月12日報道,國營銀行聯合會主席阿古斯·瑪爾托瓦爾多約(Agus Martowardojo)周三在雅加達說,國營銀行針對微型與中小型企業采取的免除17兆9000億盾債務措施,將在開齋節之后實行。不過,必須先經過政府、執法機構及銀行界簽署相關的協議。
“免除債務之前,必須簽署相關協議。必須肯定,正確的監督,并尊重平等原則,謹慎從事。開齋節過后即可免除。總之,年底之前必定實行。”
他指出,2006年10月6日發布的第33號政府條例已有免除呆賬的規定。10月9日在副總統公署召集的政府官員、執法官員及銀行家集會,是推廣及實施上述政府條例的會議。
“條例已正式通過了,不過在基層的實施還不那麼順利。因此有必要簽署協議,以強國營銀行執行條例的合法性。”
萬自立銀行微型企業事務主任布迪·沙迪京(Budi G Sadikin)則說,在副總統公署達成的決議規定,小額債務無需審查。不過,財政稽查機構很可能在104萬個免除債務的中小企業當中進行抽樣調查,并展開審計。
他透露,該銀行借給微型與中小型企業的貸款達12兆盾,滯呆的不足5%。發放的微型與中小型企業貸款年均增長20%。他指出,最近3個月內,我國經濟已好轉,發展勢頭最大的是商業。銀行定下指標,近年發放的微型與中小型企業貸款增長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