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社會理想和奮斗目標,也是各大宗教在人間的美好向往和積極追求。和諧理念肇源先賢,深得民心,立足當代,遠瞻未來;福澤中國,惠及世界。近年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運用深邃的歷史眼光和廣闊的世界眼光,高瞻遠矚,審時度勢,積極倡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共建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把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確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并創造性地提出“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
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的宏偉系統工程,需要激發社會各階層的活力,需要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社會和諧的合力。在我國各宗教的教義教規中,蘊含著豐富的和諧思想與理念,我國的1億多信教群眾,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積極力量。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保障下,我國各愛國宗教團體努力團結和引導廣大信教群眾,發揚愛國主義精神,與全國人民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也以自己的聰明才智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而且以做好公民、好信徒的身份在社會大家庭里發揮著積極作用。今天,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中,我國宗教界和廣大信教群眾,理應把宗教追求和諧的內在訴求與建設和諧社會的時代要求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積極作用”。這不僅是黨和政府對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所寄予的厚望與重托,也是中國宗教自身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宗教界展示自己、見證自己的大好機遇。為此,我們鄭重倡議:
發揮優勢,共建中國和諧宗教
五教同光,創建和諧寺觀教堂
建設和諧宗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宗教界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是“充分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對宗教界提出的新責任新使命。“建設和諧宗教”,既是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深深地植根于中國宗教多元共存、和合共生的傳統;既有著宗教教義教規中崇尚和諧的內在依據,也有著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宗教促進和諧的實踐基礎;既反映了我們宗教界適應時代的深度自覺,也體現了關懷社會的高度責任感。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六個方面具體展開:
一、深入挖掘各宗教教義中的和諧理念
二、全面加強各宗教自身的團結與和諧
三、繼續增進各宗教之間的合作與和諧
四、不斷深化宗教與社會的適應與和諧
五、努力推動宗教促進兩岸互動與和諧
六、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共同推進世界和諧
建設和諧宗教,首先要從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做起。因為,依法開放的寺觀教堂不僅是信教群眾開展宗教、文化、社會活動的物質載體,也是他們表達宗教感情的精神家園,在信教群眾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是宗教界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的具體體現,是加強宗教團體自身建設的重要途徑,是建設和諧宗教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有效載體。我們應該在建設五好宗教活動場所的實踐基礎上,努力創建和諧寺觀教堂。
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努力建設中國和諧宗教、創建和諧寺觀教堂!為促進社會和諧發揮積極作用,為偉大祖國的和平發展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貢獻力量,為構建和諧社會增一分光彩,為推進世界和諧添一份感動。
簽名:
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