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是《古蘭經》中多次重申的課題,也是道德修養
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在談到人應該報答雙親撫育之恩的有關章節中,總是突
出地強調母親更操勞、更辛苦,如第46章《沙丘》第15節說:
“我已囑咐人們孝敬父母,他母親辛辛苦苦地懷他、辛苦地生
育,從妊娠到斷乳,共達三十個月,直到他成長健壯,到四十歲
的年紀……”具體地述及母親從受孕懷胎到十月分娩,到哺乳
照料,以至孩子長大成人,至“不惑之年”,依然有操不完的心。
因此,在父母恩裕中,更側重于講母親之艱辛。
此外,在第31章《魯格曼》第14節中,也談及類似內容,
在關于孝敬父母的號召中,以母親為重點,說:“母親將他孕
育,力竭而精疲,哺乳達兩年之期……”
母親的功勞,兩次被載入《古蘭經》,亦可想見女性在伊斯
蘭教中的地位。關于孝敬父母,本書第十章第3節另有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