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婦女的月經、產血會壞掉婦女的大、小凈。因此,這方面的問題是教法中的一個專門問題。真主注定女子周期性子宮出血的生理現象被稱為“月經”,如果婦女來了月經,與其有關的教法規定有五項:
一、月經來潮期間不可以禮拜、封齋,無論是主命還是副功。
二、不允許進入禮拜殿和巡游天房。
三、不可以誦讀《古蘭經》。
四、不可以觸摸《古蘭經》,(除非包有封面)。
五、不可以夫妻發生性關系。
如果月經期結束無須還補拜功,因為婦女在月經期不承擔此項義務;至于齋戒,當月經結束后,必須還補。如果不到十天經血停止了,見到了純白色,須大凈后方可同房。如果經血滿十天后停止了,可在大凈前同房。
最短的潔凈期是十五天,(也就是說,如果已停經十天,然后,在十五天內所見到的血,不算經血,因為周期性的潔凈尚未結束)最長的潔凈期是無限度的,假如潔凈期長達幾年,沒來月經,那么,直到見到血前,均視為潔凈期。
“產血”是婦女產后從子宮溢流的血,其期限最長的40天,與產血有關的規定等同于月經的規定:如果是順產,子宮沒有溢血,產婦不必等待,應做大凈、封齋、禮拜等。
“病血”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見血到停血不足三天,此為病血。
二、超過慣例,愈過十天,那么慣例后的所有血都是病血。
三、初次來潮,經血不斷,乃至超過了十天,這十天算為經血,超過十天的為病血,假如經血從初潮延續長達數年,其經期為十天,其余為病血。
四、孕婦在懷孕期內所見之血為病血。
五、孕婦在生產期間,胎兒出生前見到血為病血。
六、婦女的產血是確定的,如產血超過四十天,超過時間的血即為病血。
七、婦女生頭胎,產血不停,超過四十天,那么,四十天為產血,其余為病血。
八、胎兒未成形的流產,如不能算作月經就作為病血。
有病血婦女的規定與潔凈的婦女的規定一樣,如果病血常流不停,則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