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湖南省寧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近日對一起網絡賭球案作出一審宣判,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周迎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40萬元,另外3人均被宣告緩刑并處相應罰金。
2006年的世界杯讓球迷沸騰,一些賭徒也為之瘋狂起來。長沙女子周迎萌生了設莊賭球的念頭,便在長沙某酒店長期包房,伙同另外3人開設網絡賭場,通過境外網站注冊賬戶,接受會員在網上下注賭球,從中謀取巨額利潤。
經查證,周迎為股東,設立總賬號,而鄧某則是她的下級總代理,鄧某之下再設分代理(可發展下線會員也可參賭)。2006年7月10日至9月6日間,周迎作為股東接受國際性足球比賽會員網上賭球投注總計達13246筆,投注金額高達2961萬余元,其中總代理鄧某個人接受投注2595筆。
據鄧某交代,他下面有3個代理,其中代號為16385的分代理就總共贏了459萬余元,該分代理總共下注34場比賽,下注總金額超過164萬元,平均每場下注逾4萬,可以說是一擲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