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中的營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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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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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中的營養學魄,讓生命之火呈現出最大活力,釋放出最大能量。
人從受精卵發育成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或女人,無一不是由飲食滋養壯大骨骼,身體的任何細胞基質無一不是由攝入的營養品而逐漸成長。真主為了顯示對人類的恩惠而造化了各類動物,以補充人的身體營養所需。所以,真主允許人們食用一些動物之肉及營養品,但是,在享受這一恩惠的同時,首先要分清合法----佳美的、非法---污穢的。對此,早在13個世紀之前,穆斯林就以真主的啟示--《古蘭經》作為自己的飲食方式和標準。
“信道的人們啊!真主已準許你們享受的佳美食物,你們不要把它當作禁物,你們不要過分。真主的確不喜愛過分的人。你們當吃真主所供給你們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你們當敬畏你們所信仰的真主。”(5:87-88)
伊斯蘭法學家們還以經訓為標準,界定了哪些是合法、佳美的和非法、禁食的,這樣,憑著對真主的信仰和教法的恪守不逾,穆斯林們在獲取真主供給的合法食物和佳美享受的同時,既保證了人體健康的需要,又自然而然地杜絕了濫食不潔之物,不至于“病從口入”而影響身體健康。
在日常生活方面,穆斯林講究衛生,長期堅持飯前便后洗手,常刷牙等,年復日久,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各種疾病的直接傳染。
在飲食方面,穆斯林首先對食物有所選擇,而選擇的標準在于食物是否佳美,潔凈。佳美的食物很多,有動物類、植物類、礦物類等,不勝枚舉。但,就算佳美食物,也提倡適可而止,忌暴食暴飲,反對那種為滿足口舌之欲,濫吃狂飲,盡量克服人性的貪婪。先知穆罕默德說:“人的胃應保持這樣一種狀態:三分之一的食物,三分之一的水,三分之一的空氣。”
在《古蘭經》中為我們昭示的營養學中有禁血一項,人們以前不知道這項禁令的重要性,但是,現代科學對血進行的化驗證實這一禁令是建立在對人體健康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基礎之上的。因為,血液是由白血球、紅血球、淋巴腺、大單核細胞等組成,易生長寄生蟲,帶有多種細菌和病毒。現代醫學運用血常規、肝功化驗,血脂分析等檢測手段發現,當代許多難治之癥的傳播途徑主要是由血液。另外,血內還有大量的尿酸,而尿酸如果被作為營養加以吸收,則是一種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物質。
還有非以真主之名義宰殺的動物之肉也不可食,即便是穆斯林可食的牛羊雞鴨類動物也是非法的,從醫學上看,這與忌食血的道理相同。這正是《古蘭經》命令的以獨特的方式宰牲的奧秘所在。“宰牲”一詞在伊斯蘭教述語中的意思是:以一種特定的宰牲方式,即以誦念真主之名起切斷位于動物脖項處的大動脈和血管,以使所有的血液從動物體內最大限度地順暢流出體外。同時,伊斯蘭教法禁止切斷其它動脈,以便使大腦和心臟之間的關系一直維持到動物的完全死亡,這樣做的原因不致使動物的重要器官(諸如大腦、心臟和肝臟)遭受突擊使動物死亡。因為血是從血管流向體內各個肢體的,如果動物遭到突擊而立刻死亡,尿酸及所有毒害物質則在體內留存,使所有的肉毒化。
《古蘭經》禁食豬肉。過去,人們不知道這條禁令的許多奧秘,但是今天的我們越來越知道豬肉會導致許多疾病,因為與世界上的一切動物相比,豬肉所含的尿酸成份最高。其它動物以尿的方式經常性地把尿酸排除體外,人通過腎的幫助把百分之九十的尿酸排除體外,但是豬只能把百分之二的尿酸排除體外,而其余絕大部分則變為肉的一部分。因此,豬經常患關節病,而吃豬肉的人也經常患關節痛,風濕癥以及其它一些類似的疾病。
研究《古蘭經》的人會發現諸如此類的科學例證在《古蘭經》中俯拾即是,數不勝數。這就是《古蘭經》不是人類理智產品的斷然證據。當代科學家們都進行的研究正在以奇妙的方式證實著《古蘭經》提出的預言的準確性。
“我將在四方和在他們自身中,把我的許多跡象昭示他們,直到他們明白《古蘭經》確是真理。難道你的主能見證萬物還不夠嗎?”(41:53)
所以,早在中世紀,人類尚缺乏各種知識,尤其還不知細菌、病毒之類的機理,也未曾建立病毒學,病理學時,真主就在為人類降示的經典中,告示人們應該怎樣認識世界和人生,怎樣生活;包括怎樣飲食等。現在,人類具有越來越豐富的科學知識,但科學并沒有超越真主的法則,進而促使人們去參悟真主的昭示,并用科學的理念和方法--觀察、試驗、分析、領悟和印證真主的跡象。很多事實都證明,真主在《古蘭經》中所提到的許多內容,有的仍未使人類在現階段認識,不但沒有與現代科學相違背,反而與科學的前進和社會的發展有驚人的相符或相似。就飲食方面而言,不論是《古蘭經》準許飲用的或禁食的,都是對人類本身有利而無害的。例如禁食自死物,血、**肉及一些生猛野獸,從營養學、傳染病學看都證明是合理且合乎科學的。而那些所謂營養高、滋補強的野味--大多伊斯蘭法受禁食的,科學也證實并非有營養,不僅其脂肪、蛋白不適宜人體食用,而且它們在野生的環境里免不了攜帶各種細菌和病毒,有的還帶有寄生蟲,對人的身心健康都是有害的。又如,真主要人們戒除煙酒和賭博,因為它們是一種惡魔的行為,這已從現代醫學上證實,吸煙、飲酒和酗酒會誘發心腦血管疾病,損害肝臟等人身上的各種器官;從社會學上看,飲酒和賭博會導致爭吵、打架、偷盜、搶劫甚至圖財害命等重大犯罪行為,給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安寧生活帶來隱患。
真主之所以要禁止某些事情,倒并不是由于他想要剝奪掉人類享受任何美好或有用的東西,而乃是由于他有意要保護人類,并讓他們能夠做出一種正確的辨識與區別能力,產生一種對生活中的向往美好事物和追求高雅品味的動力,以及一種對高尚道德價值追求的持續興趣。為了達到這種目的,必須照顧與關注到人的精神與理智,靈魂與軀體,健康與士氣。因此,那些禁律不但不是一種剝奪而且還是一種充實,不是一種壓抑而是一種健康且正常的伸展。正如先知穆罕默德說:“真主確已為你們制定了若干義務,那么,你們不可以忽視它們;真主又劃定了許多界線,那么,你們切莫去超越它們;真主曾禁戒過一些事物,那么,你們不要去觸犯它們。還有許多事物,真主未曾明言,那是為了慈憫你們,并非出于忘卻,所以,你們不必去尋根究底。”(《那威圣訓集》)“他對于萬事,是全能的。他是前無始后無終的,是極顯著極隱微的,他是全知萬物的。”(57:2-3)
為了顯示此類禁例皆屬真主對人類的慈憫與睿智之舉,在此有以下幾項原則頗值一提:第一,當一位穆斯林在遇到特殊的情況,為勢所迫,非出自愿,以及勢在必行之時,他是可以去做那些通常被列為受禁止的種種事情的。因為人的生命是可貴的,為了生存,為勢所迫,教法可以通融,只要這些情況存在,而且當他無法無力去掌握和控制所處的環境時,他是不會因為未能遵守真主制定的道德、律例而遭受譴責與處罰的。“凡為勢所迫,非出自愿,且不過分的人,(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2:174)
第二,真主為了顯示他對人類的慈憫而許諾:任何人若是在無意中(出于無知)作了惡,而后來悔罪改過以求彌補,都會獲得饒恕。“你們中誰無知地作惡,然后悔過自新,真主必定赦宥誰,因為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