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儀仗隊資料圖片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和軍隊面臨形勢任務的變化,黨中央、中央軍委從恢復重建軍法機構、完善軍事法規體系、強化依法治軍意識入手,逐步建立正規的戰備、訓練、工作和生活秩序,推動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1997年,“依法治軍”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這是這一提法首次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出現。依法治軍方針的確立,標志著我軍治軍方式實現重大轉變,軍事法制建設邁出了跨越式發展的步伐。
中央軍委法制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直接調整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的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15件,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聯合制定的軍事行政法規94件,中央軍委制定的軍事法規215件,各總部、軍兵種、軍區和武警部隊制定的軍事規章3000多件,幾乎覆蓋了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為依法從嚴治軍提供了法律保障。
30年來,軍隊法律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自1986年起,全軍先后實施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教育,官兵法制觀念普遍增強。全軍建立健全軍事執法體制,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良好風氣。(李小東、歐燦)
2007年8月1日,胡錦濤主席在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80周年暨全軍英雄模范代表大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人們注意到,講話在對我軍80年來取得的輝煌成就進行概括和總結中,特別提到我軍“形成了反映現代軍事發展規律、體現人民軍隊性質和優良傳統的軍事法規體系”。這是對新世紀新階段軍事法制建設重大成就的充分肯定,標志著我國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的法制化進程跨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歷史的傳承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伴隨著人民軍隊的創建歷程,軍事法規體系建設也經歷了一個艱辛的開創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