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副總統薩塔里法爾閣下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吳儀閣下,于2002年3月16日至20日對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吳國委訪伊期間,雙方就兩國石油貿易合作事宜舉行了認真的會談,并達成如下協議:
1. 雙方對自1995年以來受兩國政府支持的伊朗國家石油公司和中國石化集團,中國珠海振戎公司之間的原油貿易合作表示滿意。特別是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副主席胡錦濤閣下訪伊后,中伊經貿合作取得了富有成果的進步。雙方達成共識:為加強兩國在石油領域的合作,并為擴大雙邊貿易做貢獻,雙方同意在一個直接的長期貿易協定的基礎上鞏固和發展兩國的石油貿易。
2. 雙方承諾執行已簽定的2002年原油供應合約。兩國同意,伊朗將按長期協定向中國供應原油,中國也將按長期協定自伊朗進口原油。伊朗同時表示有興趣繼續自中國進口汽油及其他石油產品。
3. 根據互惠互利的原則,伊方歡迎中國公司參與或在伊朗石油勘探,開發及相關服務工程領域進行投資,并將為中國公司提供優惠和便利。
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
2002年3月17日與德黑蘭達成。英文文本二份,具同等效力。
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石油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