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知名眼藥水品牌“樂敦”的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近期發現,市場上出現了一款名為“金樂敦”的眼藥水產品,曼秀雷敦公司認為這是惡意搭“樂敦”順風車,遂將“金樂敦”眼藥水的生產商西安美辰藥業有限公司、經銷商西安萬邦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及零售商張先生告上法院,要求三者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30萬元。
曼秀雷敦(中國)藥業有限公司是由美國曼秀雷敦公司及日本樂敦藥廠主要投資的獨資制藥企業,此次曼秀雷敦公司訴稱,該公司于2006年9月獲準使用“樂敦”商標,目前公司主要出品曼秀雷敦及樂敦系列產品。其中樂敦系列眼藥水均為日本全新配方,自1996年在中國推出以來,占領了較大的市場份額。
目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據悉,西安萬邦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