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委員:食品代言為什么只要明星負責?
“我認為明星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昨日(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馮小剛,對剛剛通過的《食品安全法》提出異議,稱“如果明星要承擔連帶責任,那相關部門和發布機構也應該擔責?!?
昨日上午的政協小組討論開始不久,馮小剛就開炮了:很多明星希望我在政協會上發言,關于食品安全明星代言連帶責任,很多演藝明星對此都有意見。
他一連用了4個反問句:“如果明星要承擔連帶責任,那電視臺是否負責?新聞媒體是否負責?國家質檢等部門是否能負連帶責任?為什么單單明星來負連帶責任?”
他說,我認為這個規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要明星負責,那所有的質檢部門應該負連帶責任。
馮小剛稱,其實,很多明星代言時都會問到產品是否有相關認證,“如果連國家的權威認證都不能信,那到底信誰的?”他舉例說,一個方便面,“是不是要明星試吃半年,即使吃了半年,但你又能保證每一包都沒有問題?”
馮小剛建議,明星代言是否擔責的依據應該為是否有國家質檢部門的認證,“如果沒有認證,明星要負責任,有認證,明星不需要承擔責任。”
此前,倪萍等多位明星表示不會再去代言食品廣告。馮小剛則表示,如果國家質檢部門認證的,當然可以代言,不應該害怕。
姜昆 法律定了就得接受
昨日(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姜昆表示,既然食品安全法有規定,那明星就應該接受。
他稱,明星就是公眾人物,要對公眾負責,因為你有很多別人沒有的優惠條件,講話比別人影響大,做事容易讓大家信,所以越要注意,自律兩個字很重要。
“即使法律定得有問題,你也得接受?!苯フf。
濮存昕 應理性對待代言者
全國政協委員濮存昕則認為,明星代言的食品如果出了問題,應理性對待代言者,“可以讓他的名譽受損,但不應該傷害他。”
濮存昕以三鹿事件為例說,如果一個產品之前所有檢測都是合格的,牌照、年檢都有,第二天卻出了這么大的事情,讓明星去負責,是不對的。他認為,媒體的報道可以提到該代言人,他的名譽肯定有損失,但不要去傷害他,讓他受到教訓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