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的蓬勃發展和群眾就業觀念的轉變,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安置就業和再就業的主渠道,非公有制經濟已發展成為解決勞動就業的主要力量。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客觀上使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動力成本上升,從而降低了吸納新勞動力的積極性。特別是由于經濟危機的影響,部分出口型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經濟出現困難,嚴重影響了勞動就業形勢,也使得全社會的就業壓力越來越大。
針對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要明確“保增長就業保就業,保就業就要保企業”的思想,鑒于80%的新增長勞動力都是在中小企業實現的,因此我們認為,當前保企業工作的重點應該保中小企業,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解決勞動就業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針對以上問題,建議從以下五方面加強工作:
1、調整宣傳導向,加大宣傳力度,改變傳統認識和觀念。我們在講企業的責任和貢獻時,通常把經濟增長和稅收放在第一位,但實際上,中小企業對社會的貢獻大小首要因素不在于稅收,而在于就業,解決的就業人員越多,對社會的貢獻就越大,因為就業對每個人來說是一種最根本的保證,就業穩定則社會穩定。對這一點要廣泛的宣傳,也可以組織一些群眾參與性的評選活動,要讓每一位中小企業家、甚至每一位群眾都認識到這一點,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讓解決就業人員多的企業和企業家享受到同多交稅一樣的肯定和榮譽。
2、切實制定、落實鼓勵扶持政策。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特別注重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和中小企業,壯大非公有制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非公有制經濟吸納就業的能力。在用工成本不斷增加的前提下,企業的經營狀況與企業所能提供的就業崗位息息相關。因此,要切實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一方面,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積極幫助和引導中小企業進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改造,盡快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經營機制和管理體制;另一方面,全面貫徹落實各項扶持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特別是《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要真正落到實處,特別是一些稅收優惠方面的政策,使中小企業在比較寬松的環境下,在更大的領域去發展壯大。
3、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的就業服務體系。一是要根據中小企業的實際需求開展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工作,甚至可以直接采取定向或定單培訓的方式,切實提高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待業人員的就業能力;二是進一步拓寬人才信息渠道和平臺,提高人才信息及用工信息的占有率和覆蓋率,從而提升就業服務工作的效率和匹配率。
4、由政府投資成立就業擔保服務中心,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為他們提供貸款的信用擔保。同時也可作為一種促進就業的鼓勵性扶持政策,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根據其增加就業崗位的數量和貸款擔保的額度掛鉤,如每新增加1個就業崗位,就業擔保服務中心可為其提供3-5萬元的擔保額度,通過這種方式,不斷提高這些企業在提供勞動就業機會方面的積極性。
5、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規范用工的監管和指導力度。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信息溝通,對中小企業的勞動用工情況定期進行調查統計,并跟蹤服務,對規范用工的要大力表彰,對好的做法和經驗要及時推廣,要在社會上積極樹立中小企業規范經營和用工的良好形象,逐步改變群眾的傳統觀念;對用工方面存在問題的企業,要給予及時的糾正,指導其規范用工,建立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增強中小企業對勞動力的吸引力,為中小企業更多的解決勞動力就業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