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葉派名稱的來歷
“什葉”一詞,阿拉伯語原意為“團體、集體、支持者”。什葉派即阿力的支持者、阿力的團體。過去有些中文譯著和外文譯著稱“阿力黨人”。
“什葉”這個名稱首先來自先知的圣訓。伊瑪目阿里自幼信仰了伊斯蘭教,跟隨先知傳教,且聰明好學,習功練武。到青年時期已經學識淵博,武藝超群。與法蒂瑪結婚后成為先知的乘龍快婿,在歷次戰役中殺敵最多,誓死保衛先知,戰功卓著,且宗教虔誠,生活儉樸,品德出眾,慷慨豪放,在先知的親屬哈希姆族和圣門弟子中是最完美的人。伊瑪目罕佰里說:“伊瑪目阿里是圣門弟子中最完美的人。”先知把許多知識和一些幽冥的知識個別傳授給阿里,先知對阿里的評價很多,如說:“我是知識的城,阿里是城門。”因此,早在先知時代,一部分宗教特別虔誠,追求學問與善功,不貪現世的圣門弟子特別喜愛阿里,親近阿里,團結在阿里的周圍,如艾布·贊萊、安瑪爾本·亞希爾、賽勒曼·法里斯、米格達德·本·艾斯瓦德、賈比爾·本·阿卜杜拉、胡栽法·本·葉曼、艾布·艾優卜、艾布·海賽姆·本·齊哈尼、胡栽麥·本·薩比特、蓋斯·本·賽爾德、哈希姆·本·歐太白、穆罕默德·本·艾比·佰克爾、伊本·阿拔斯等。因此,先知稱他們為阿里的“什葉”,即阿力的支持者、阿力的團體。先知說:“阿里呀!你和你的‘什葉’(支持者、伙伴)是成功者。”
“阿里呀!你和你的‘什葉’及喜愛你和你的‘什葉’的人進天堂;你的敵人和對你認識過度的人進火獄。”
伊瑪目阿里在譴責駱駝戰役的發動者泰勒哈、袓拜爾和伊本·祖拜爾等人進攻巴士拉,殺害那里的穆斯林弟兄時說:“他們進攻我的‘什葉’(支持者),他們背信棄義地殺害其中的一批人,而另一批人舉起他們的寶劍,同他們決一死戰,直至他們忠實地去見真主。”(《辭章之道》言論219)
伊瑪目阿里說:“真主關注地球,于是他選擇了我們,并選擇了我們的‘什葉’(支持者),他們援助我們,他們和我們同喜同憂,他們為我們奉獻他們自己和他們的財產,這些人是我們中的一部分,最終回到我們身邊,在天堂里同我們在一起。”(《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57頁)
卡爾巴拉慘案,先知的外孫伊瑪目侯賽因被殺害以后伊瑪目阿里的“什葉”(支持者)和喜愛、同情先知親屬的人迅速增長,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宗教政治派別——什葉派,沿用了先知和伊瑪目阿里說過的“什葉”這一名稱。與其對稱的是“遜尼派”或“遜奈與大眾派”。這一名稱的來歷是伊瑪目阿里的繼承人伊瑪目哈桑在穆阿威葉強大的軍事壓力下,把哈里發位讓給了穆阿威葉,條件是只讓給他一個人,他之后哈里發應由穆斯林大眾從新選舉,但是穆阿威葉生前已經安排好了傳子葉齊德的一切準備。穆阿威葉把哈桑讓位的那一年稱為大眾團結的一年,后來加上了“遜奈”形成了“遜奈與大眾派”,或稱正統派。勝者為王,合法選出來的哈里發被殺、被廢,用武力搶奪的政權卻合法化。什葉派認為,他們是真正遵循《古蘭經》、圣訓,即先知遜奈的人,因為伊瑪目阿里嚴格奉行先知的圣行。
“遜尼派”與什葉派相比,遜尼派占絕大多數,“遜奈與大眾派”這一名稱是針對什葉派——少數派而取的。而什葉派以這一名稱而自豪,因為這個名稱是先知和伊瑪目阿里親自命名的。伊瑪目阿里說:“堅持真理者往往是少數。”
既然先知對阿里有如此多的圣訓,為什么圣門弟子中的大多數人不支持阿里當選哈里發呢?這里面有諸多原因:
(1)伍麥葉族是古萊什部落中的一個最大的部族,里邊騎士、精英較多,在伊斯蘭教之前的蒙昧時期與哈希姆族爭權爭榮,先知和阿里出自哈希姆族,且阿里在白德爾、吳侯德戰役中斬殺了許多伍麥葉族人的精英。
(2)艾布·佰克爾、歐麥爾等先知的重要圣門弟子屬于非哈希姆族的其他部族,出于政治考慮,阿里如果首先擔任哈里發可能遭到伍麥葉族等其他部族的反對,擔心新生的伊斯蘭國家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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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里太年輕,先知逝世時才31歲,阿拉伯人有從最年長者中推選部落族長的傳統。艾布·拜克爾是早期入教的圣門弟子中最年長者,所以把他推選為第一任哈里發。歐麥爾是個強有力的人物,先知逝世后在推選哈里發的問題上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歐麥爾曾對伊本·阿拔斯說:“先知想讓阿里做他的繼承人,但真主未意欲。族人們反對圣位和哈里發位都出自古萊什中的哈希姆家族。”
“遜奈與大眾派”這個名稱自伍麥葉王朝(661-750)和阿拔斯王朝(750-1258)沿用了六個世紀。這兩個王朝出于政權的考慮,排擠和壓迫什葉派,尤其伍麥葉王朝規定在星期五聚禮日的演講中詛咒阿里,禁止傳述先知關于阿里的圣訓,對什葉派穆斯林和先知的后裔進行殘酷鎮壓和屠殺。直到伍麥葉王朝第八位哈里發、清廉的歐麥爾·本·阿卜杜勒·阿齊茲才廢除了詛咒阿里的規定。兩個王朝不承認阿里為正統哈里發,直至伊瑪目罕佰里才給阿里平了反,他閱讀了先知關于阿里的圣訓,研究了阿里的功德后,把伊瑪目阿里列為第四任正統哈里發。但伍麥葉王朝和阿拔斯王朝長達六個多世紀的統治,他們的反什葉派的宣傳對后輩穆斯林產生了很大影響。
二、 什葉派的伊瑪目制度
什葉派(這里指十二伊瑪目派或賈法爾主義——伊瑪目賈法爾的思想學說)教義學說的核心是確信真主獨一,確信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確信六大信仰,承認并履行五項主命功課,確信阿里是先知的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主張從先知的親屬和后裔中推選伊瑪目作為穆斯林大眾的領袖,伊瑪目既是宗教領袖,也是政治領袖。伊瑪目可以執政,也可以不執政。阿里和哈桑之后的伊瑪目沒有執政,但是伊瑪目的傳承世系延續到第十二位伊瑪目。十二伊瑪目派確信阿里為第一位伊瑪目,第二是哈桑,第三是侯賽因,接著是侯賽因后裔中的九位伊瑪目。第四位是卡爾巴拉慘案中幸存下來的阿里·本·侯賽因(栽因·阿比丁)。
關于穆斯林大眾在每個時代必須有一個伊瑪目(領袖)和伊瑪目出自先知的親屬和后裔,即阿里和法蒂瑪的后裔,什葉派以《古蘭經》圣訓和伊瑪目阿里的言論為依據。《古蘭經》指出:“你(指先知)只是個警告者,每個民族都有一個引導者。”(13:7)
“然后,我讓我所挑選的仆民繼承經典。”(35:32)
先知說:“我給你們留下了兩件法寶,它就是真主的經典和我的親屬,只要你們堅守它,在我之后你們不會迷誤。”先知的親屬指阿里、法蒂瑪和他們的后裔,因為先知除他們之外再沒有親屬和后裔,有其他圣訓為佐證。
這節圣訓由遜尼派的六大圣訓集和什葉派的五大圣訓集從20多個傳述系統輯錄了它。但是后來伍麥葉王朝的“哈里發”們為了維護他們的政權,把這段圣訓篡改為:“我為你們留下了兩件法寶,即真主的經典和我的圣行……。”
先知說:“領袖出自古萊什族。”據另一傳述:“領袖出自古萊什部族中的哈希姆族。”即先知和阿里的家族。
先知逝世后阿里等先知的親屬正在料理先知的后事,輔士們在“塞基法”開會推選海茲拉吉族族長賽爾德·本·歐巴岱為哈里發。艾布·伯克爾、歐麥爾、艾卜·奧拜岱等聞訊趕往“塞基法”與輔士們爭辯,最后,遷士們以“領袖出自古萊什”這段先知的圣訓贏得了勝利,歐麥爾率先伸手向艾·伯克爾宣誓效忠,眾人效法,遂推選艾布·伯克爾為哈里發。
伊瑪目阿里聽到“塞基法會議”的消息后說:“他們以樹爭辯,都丟掉了果實(指哈希姆族,而哈希姆族中最有資格、最符合條件的是阿里)。
關于十二伊瑪目制度,遜尼派的六大部圣訓集和什葉派的五大部圣訓集都有輯錄。
先知說:“我之后的伊瑪目共十二位,都出自古萊什。”據另一傳述:“出自古萊氏中的哈希姆族。” 有些傳述還提到十二伊瑪目的名字。據傳述,有人問先知:“你的遺囑執行人是誰?”先知答:“我的遺囑執行人是阿里·本·艾比·塔利卜,他之后是我的兩個外孫哈桑和侯賽因,接著是侯賽因后裔中的九個伊瑪目。”問:“你能說出他們的名字嗎?”先知答:“侯賽因犧牲后是他的兒子阿里(栽因·阿比丁),阿里之后是他的兒子穆罕德德(巴基爾),穆罕默德之后是他的兒子賈法爾(薩迪格),賈法爾之后是他的兒子穆薩(卡茲姆),穆薩之后是他的兒子阿里(里達),阿里之后是他的兒子穆罕默德(賈瓦德),穆罕默德之后是他的兒子阿里(哈迪),阿里去世后是他的兒子哈桑(阿斯凱里),哈桑之后是他的兒子穆罕默德(麥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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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葉派的第六代伊瑪目賈法爾·薩迪格(伊歷80-148,公元699-765)以宗教虔誠,學識淵博著稱于世,由于伍麥葉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初期的哈里發們對先知的后裔和什葉派實行高壓政策,伊瑪目賈法爾回避政治,埋頭宗教功修,潛心從事學術研究,精通《古蘭經》、圣訓、教義學、教法原理學、哲學及文學、占星學等。在伍麥葉王朝時期,他在麥地那創辦了一所伊斯蘭學校,當時伊斯蘭世界的穆斯林學子前往麥地那拜他為師,求學伊斯蘭學術,門下弟子眾多,從而培養了一大批圣訓學家、教義學家、教法學家。伊瑪目艾布·哈呢法、伊瑪目馬立克曾師承伊瑪目賈法爾,伊瑪目沙菲儀師承伊瑪目馬立克和艾布·哈尼法的門生穆罕默德,伊瑪目罕佰里師承伊瑪目沙菲儀,因此,遜尼派的四大教法派與伊瑪目賈法爾有淵源。伊瑪目馬立克評價伊瑪目賈法爾說:“他是當代人類最有學問、最精通教法的學者。”
伊瑪目賈法爾·薩迪格被公認為八世紀伊斯蘭教義、教法學權威,深孚重望,逐漸形成了“賈法爾學派”或“賈法爾主義”,它與遜尼派教法學較接近,故后阿拔斯王朝哈里發企圖把它納入遜尼派教法學體系,稱為“第五教法學派”,但沒有成功。
伊瑪目賈法爾的偉大功績在于他根據經訓和伊瑪目阿里等前五代伊瑪目的論述完善了什葉派的教義學說,尤其完善了伊瑪目制度的基本思想體系。伊歷265年(公元878年),第十二代伊瑪目穆罕默德·麥海迪突然失蹤,他沒有子嗣,伊瑪目傳系中斷,當時的什葉派學者們根據經、訓和前代伊瑪目們的論述,斷定穆罕默德·麥海迪,是隱循的伊瑪目,十二伊瑪目世系確立。
三、伊瑪目制度,或十二伊瑪目派的基本教義學說:
1、每個時代,穆斯林大眾必須有個伊瑪目(領袖),他是全體穆斯林的精神領袖和導師。
2、伊瑪目必須由先知的親屬和后裔,即阿里與法蒂瑪的直系后裔擔任。
3、伊瑪目的地位與權利由真主和真主的使者規定,即由真主的經典和先知的圣訓規定。
4、伊瑪目為十二代,每個伊瑪目生前指定自己的繼承人。
5、伊瑪目受真主的保護,不犯錯誤。
6、伊瑪目是穆斯林大眾與真主之間的“中介”,穆斯林大眾必須認識自己的伊瑪目并服從他,伊瑪目也了解他的民眾,他們才能進天堂。
7、伊瑪目繼承先知的一切美德和學問,必須具有一般的知識和豐富的宗教知識。
8、伊瑪目的職責是引導穆斯林大眾走正道,奉行伊斯蘭信仰,領導穆斯林大眾遵循伊斯蘭教義和儀規,維護真主的法度。
9、實行社會正義,以仁慈、公正和寬厚的態度對待弱者、貧困者、孤寡,善待奴隸,預防犯罪,制止人們的暴行、壓迫、忤逆、墮落,率領穆斯林大眾與進犯的敵人、叛教者、反叛者進行英勇的戰斗,不怕犧牲。
10、向穆斯林大眾闡釋《古蘭經》的含義,只有伊瑪目才能通曉《古蘭經》的隱義及創制、演繹教法,做出教法判例。
11、伊瑪目在現世是穆斯林大眾的引導人和見證人,在后世是他們的說情人。
12、確信第十二代伊瑪目是被期待的伊瑪目·麥海迪,他沒有死,而是隱遁,將來復臨人間,鏟除不義與暴虐,一旦他被虐殺,世界末日即到來。
四、 十二伊瑪目派教義學說的依據
關于什葉派的伊瑪目制度以及十二伊瑪目的世系和阿里是第一位伊瑪目的依據,除了上面引述的經、訓之外還有先知關于阿里和他親屬的其他圣訓,如“我是誰的主人,阿里就是誰的主人。”這段圣訓遜尼派、什葉派的圣訓集都有所輯錄。什葉派認為這段圣訓是先知歸真前不久當著眾圣門弟子的面說的。是明確指定阿里是他的繼承人。還有其他圣訓如:
“阿里啊!你與我的關系如同哈倫與穆薩的關系,但我之后不再出圣人。”
“我是知識的城,阿里是城門。”等。
伊瑪目阿里根據先知的圣諭,關于他的繼承權和先知親屬的地位,在他的格言、演說、言論、信件中有許多論述,他不是為自己和他的親屬爭王權,他是最不貪戀現世的,他一心追求為主道獻身犧牲。他是在執行先知的圣諭。在一次演講中,他提到:“真主啊!你知道,我們現在的斗爭不是為自己競爭王權,也不是追求世俗的浮華虛榮,而是為了豎起你的宗教的旗幟,為在你的國度里推行改良,以便讓你的仆民中的被壓迫者得到安寧,重建起你的被廢止的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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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中說:“他(指先知)沒有憑私欲講話,它(指《古蘭經》)只是接受真主的啟示”(53:3-4)據此,什葉派認為先知作為真主的使者,不憑自己的私欲和個人見解說話,他的言語都是真主的啟示,先知關于阿里的許多圣訓不是先知個人的意見。伊瑪目阿里作為先知的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他所說的話都是依據《古蘭經》和圣訓以及先知對他的明示與密示,他不憑他的私欲說話。
關于《古蘭經》文:“你(指先知)只是個警告者,每個民族都有一個引導者。”(13:7)伊瑪目阿里說:“我們先知的親屬中只要出伊瑪目,他就知道他治理的人民,因為真主說:‘……每個民族都有一個引導者。(13:7)’”(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58頁)
“然后,我讓我挑選的仆民繼承經典。”(《古蘭經》35:32)
伊瑪目阿里說:“真主關注地球,于是挑選了我們,并為我們挑選了支持者,他們與我同喜同憂……。”(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57頁)
伊瑪目阿里說:“伊瑪目(領袖)們是真主的代治者,引導他的人民,是他仆民們的領導者,只有認識他們,而他們也認識的人進天堂;否認他們,而他們也否認的人進火獄。”(《辭章之道》演說145)
“我是真主的使者在你們中的繼承人,是敦促你們遵循你們宗教律法的人,是把你們召喚到天堂歸宿的人。”(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59頁)
“你們應該順從你們的伊瑪目,因為他們今天是你們的見證人,明天在真主那里是你們的說情人。”(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61頁)
“我和我的親屬是地球居民的安全保障,正如星辰是太空的安全保障一樣。”(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59頁)
“他們(指先知的親屬)是伊斯蘭的支柱,堅守真理的堡壘,真理借助他們而還原,虛妄借助他們而消除。”(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64頁)
“我們是真主在他的仆民中選擇的忠誠代治者,在他的國度里確立真理的人。支持我們的人得救;敵視我們的人遭殃。”(伊瑪目阿里《格言薈萃——旗幟的引導》165頁)
“我們(先知的家庭)是圣位的樹、使命的降示地、天使的出入地、智慧的泉源、知識的礦藏。支持我們、喜愛我們的人等待真主的慈恩;敵視我們、憎恨我們的人等待懲罰(詛咒)。”(《辭章之道》演說110)。
五、 正義伊瑪目的特質
1、伊瑪目最有知識,最精通教義、教法,對教法的見解與判例不會出錯,伊瑪目依據《古蘭經》和先知的“遜奈”(圣諭、圣行)說話,不憑私欲說話。
2、伊瑪目生活簡樸,不貪戀現世的享樂,他像最窮、最弱的人那樣生活,不積累個人財富。
3、在戰時伊瑪目統率穆斯林大眾英勇戰斗,他最勇敢、最不怕犧牲。
4、伊瑪目給民眾傳授知識,并教育民眾,在用言語教育之前,先以自己的行為教育民眾。
5、伊瑪目最慷慨,他愿意把自己擁有的一切奉獻給主道和穆斯林大眾,并公正分配國庫的財產,把人民的財產歸還給人民。
六、 伊瑪目不應有的品質
1、伊瑪目不應該是無知的,以免因自己無知使穆斯林大眾無知、迷誤。
2、伊瑪目不應該多占用國庫的財產,或揮霍國庫的財產,或對國家的財產分配不公。
3、伊瑪目不應該是吝嗇的,不應在判案中受賄。
4、伊瑪目不應該是粗暴的,從而侵犯民眾的權利。
5、伊瑪目不應該忽視宗教法規,廢止圣行、添加異端。
6、伊瑪目不應該忽略保護婦女、兒童、防止流血、保護民眾的生命財產、保護戰利品。
七、 不義的和迷誤的伊瑪目
1、用武力奪取政權,廢止真主的法度、先知的“遜奈”。貪圖現世的浮華虛榮,使用陰謀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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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濫用職權,壓迫民眾,為了維護政權,殺害無辜的穆斯林。
3、任用偽信者,鎮壓和屠殺敢于反抗的虔誠穆斯林民眾。
4、霸占和揮霍國庫的財產,培植黨羽和親信,以維護自己不義的政權。
5、對外征服戰爭不是傳播伊斯蘭,而是為了奪取戰利品,擴大統治地區。
八、 對什葉派的一般誤解和不實之詞
為了維護政權,伍麥葉王朝規定星期五聚禮日的演講中詛咒阿里,禁止傳播先知關于阿里的圣訓,偽造圣訓詆毀阿里和先知的后裔長達70多年。阿拔斯王朝雖然沒有詛咒阿里,但仍禁止傳播阿里的功德,并留下不少詆毀什葉派的宣傳資料和著作,這對后輩的穆斯林產生了很大消極影響,甚至一些對什葉派的污蔑和攻擊,至今仍在穆斯林大眾中傳播,嚴重影響了穆斯林的團結。現將這些詆毀和不實之詞舉例如下:
1、不少著作稱:什葉派是早期也門猶太人阿卜杜拉·伊本·賽拜伊組建的黨派。他利用穆斯林公眾對奧斯曼重用自己伍麥葉族人的不滿和擁戴阿里、喜愛先知的親屬、后裔的感情,組織了一個團體。有些材料稱“賽拜伊黨人”,他們派人到各地宣傳阿里的功德、先知親屬和后裔的特殊地位,進而神化阿里,伊瑪目阿里嚴懲了這伙人。他們的主張與伊瑪目阿里對自己的評價:“對于我,兩種人遭殃,一種人愛之過度,另一種人恨之過分。”以及正統的十二伊瑪目派的教義學說沒有共同之處。
但是,什葉派學者、伊拉克宗教教法原理學院院長穆爾臺達·阿斯凱里教授在他的著作《阿卜杜拉·伊本·賽拜伊》一書中說:“阿卜杜拉·伊本·賽拜伊是一個名叫賽夫·本·阿卜杜拉的人編造的神話故事,根本不存在這個人。
2、有的著述說,波斯是瑣羅亞斯德教的故鄉,古波斯人神化他們的教主瑣羅亞斯德,誠信他是最高主神(上帝)的朋友,是真理的預言者,他們也神化王室家族成員,相信他們是最高主神在地球上的代理人和朋友。伊斯蘭教傳入波斯后受到這種思想的影響,所以什葉派也神化阿里,相信先知親屬和后裔中的伊瑪目是真主在地球上的代治者。
什葉派反駁說,我們是依據《古蘭經》和先知的圣訓、伊瑪目阿里的論述,他們都不是波斯人,而且什葉派首先是先知的圣門弟子和他們的后裔,他們都是阿拉伯人,而不是波斯人。
3、有的傳述說,什葉派崇拜阿里和先知的后裔,憎惡先知穆罕默德和天使吉卜勒利,并詛咒他把啟示傳授錯了,應傳授給阿里,不應傳授給穆罕默德。這些傳說純屬臆造。
4、有些宗派偏見嚴重的人妄言什葉派是偽信者,因為他們相信“塔基葉原則”,其含義是:在暴君統治下如果表現出信仰會遭到迫害時表現出假意應酬,內心保持信仰。這是根據什葉派長期遭到伍麥葉王朝的鎮壓、迫害的情況下,第六代伊瑪目賈法爾依據《古蘭經》文:“信士們不可舍信士而以不信者為朋友,誰如果這樣做,他不在真主的宗教之內,除非你們對他們有所畏懼(而表現應付)。”(3:28)
“歸信真主之后又表示不信者——除非被迫宣稱不信,內心信仰堅定者——為不信而心安理得者必遭真主的惱怒,并受重大的刑罰。”(16:106)
根據這兩節《古蘭經》文,伊瑪目賈法爾·薩迪格創制,演繹了“塔基葉”原則。
但是,從歷史到現代,一些教派偏見強烈的人憑“塔基葉”原則把什葉派枉誣為偽信者。他們依據的是《古蘭經》文:“他們遇見信士們就說:‘我們已經信教了。’他們回去見自己的惡魔同黨就說:‘我們確是同你們在一起的,我們只不過是嘲弄他們而已。’”(2:14)。
這節經文是針對偽信者降示的,偽信者是口頭假信,內心不信,而“塔基葉”原則的條件是表面應酬,內心有堅定信仰,兩者截然相反,有本質的區別。殊不知,輕意地把穆斯林弟兄斷為偽信者,或不信者是件重大的問題,傷及自己的信仰。
5、有些人說,什葉派有自己的一部秘密《古蘭經》。什葉派斷然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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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說:什葉派允許臨時婚姻,而先知早期允許,后來被廢止了。實事上先知沒有廢止,是歐麥爾擔任哈里發時期廢止的。有伊本·阿拔斯傳述的圣訓為證。直到伊本·祖拜爾時代,在一次主麻日的演講中,伊本·祖拜爾在講臺上指著臺下的伊本·阿拔斯說:“這個盲人(當時伊本·阿拔斯已雙目失明)允許臨時婚姻……。”伊本·阿拔斯答復說:“這個問題你去問你母親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