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北京專稿/實習記者 王紫霧】對于業界熱議的資源稅改革等問題,財政部官員昨天在一個公開場合做出了表態。
6月11日,中國財政部副部長王軍在第十三屆中韓稅收政策交流會上強調,中國將盡快推進實施資源稅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和環境稅。
王軍指出,資源稅改革的目的在于適當增加資源地財政收入,同時完善資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體現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求。
資源稅改革話題由來已久。中國現行的資源稅主要針對原油、天然氣、煤炭和有色金屬等七類產品進行征收。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資源產品。其計稅方式采用從量計征、源泉課征,即依據國家1994年發布的《資源稅暫行條例》,按照實際銷售或自用數量而非價格計算應納稅額,并對開采生產這些資源產品的單位進行源泉扣繳。
早在2007年,政府有關部門就表示,根據經濟需要和資源產品價格浮動的形式,國家正在積極準備資源稅改革方案事宜。此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先后提高了陜西、山西、山東、內蒙等20個省區的煤炭資源稅稅額,并取消了資源稅部分稅收優惠。但由于種種原因,資源稅改革具體方案始終未能正式推出。
今年1月1日,《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正式施行,推動國內消費稅同比大幅增長,漲幅達81.6%。多位專家表示,在國家整體稅收實行結構性減稅的背景下,資源稅的改革將加大政府的資源產品稅收收入,同時使得相關企業的負擔有所增加。
王軍在此次中韓稅收政策交流會上也指出,資源稅改革有利于提高中西部地區等主要資源產地的財政保障能力。
在5月25日公布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中,明確提出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等負責,研究制訂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負責,推進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改革,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和環境治理掛鉤的浮動費率機制。
據了解,資源稅改革方案的重點在于將計稅方式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短期內有可能使企業的稅收負擔有所增加。
在通知中亦提到,要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據《財經》此前報道,有專家認為,開征物業稅后,房產流通和周轉環節稅負減輕,這有利于房屋流動,對調節房地產收入、房屋占有結構會有一些作用。
除擬推行上述政策,王軍還指出,將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制度,研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自金融危機開始以來,中國大力推行結構性減稅政策,重在鼓勵出口、投資、擴大消費需求。2008年下半年以來,中國政府先后七次提高了紡織、服裝、電子、機電產品等勞動密集型、科技含量及附加值較高的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率。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為,部分產品的退稅率已達到17%,“如有需要,對實行全退的產品范圍還有可能考慮進一步有區別的擴大?!?/P>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2009年4月財政收支統計數據,當月全國財政收入銳減。其中,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等結構性減稅措施,導致了大幅的政策性減收。因此國家目前的稅收政策,一方面在部分領域大力推行結構性減稅;另一方面加大征管堵漏,通過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等措施,致力于提高國家的財政收入。
王軍稱,在一攬子經濟刺激方案包括稅收政策實施后,中國經濟運行出現了企穩回暖跡象。但不確定因素和突發性風險依然較多。今后一個時期,中國將繼續積極推進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