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境人員必須經過我國對外開放的口岸,或者我國出境主管機關指定或特許的地點通行,并經過出境邊防檢查站核準后方可出境。
2.出境邊防檢查的程序:出境人員需首先填寫《出境登記卡》,然后連同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出入境證件)、前往國簽證和登機牌一起向邊防檢查站交驗(因公前往與我國互免簽證的國家的需同時交驗《出境證明》),并如實回答邊防檢查人員的詢問。邊防檢查人員查驗無誤后,在護照和登機牌上加蓋邊防檢查驗訖章,以示核準放行。之后,收存《出境登記卡》、《出境證明》,并將護照和登機牌發還本人。3.公民隨旅游團隊到國外觀光的,原則上須在旅行社的組織下集體出境。如個別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推遲返回,應當事先辦好分團手續。凡擅自離團單獨返回的,或者返回時超出護照有效期限的,依法將會受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