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價值與審美價值、工程技術手段與藝術手段緊密結合的美術門類。體現為城鄉建筑環境、各種類型房屋、陵墓、園林、建 筑小品和某些紀念性建筑及其他建筑設施的總體和個別設計、風格、藝術價值,也指建筑作為一門藝術的形式和手法。建筑藝術主要是通過空間實體的造型和結構安排、各門相關藝術的結合、同自然環境的關系等發揮審美功能,也通過合理的實用功能和先進的技術手段顯示其藝術水平。建筑的造型主要是由幾何形的線、面、體組成,除了其中包含的形式美法則給人以感官的愉快外,還可以運用象征的手法表現某種特定的具體內容,特別是紀念性建筑,往往都有特定的象征主題。
構成因素 完整的建筑藝術形象包含下列因素:
①環境。建筑與它所處的自然環境之間,以及若干建筑之間都構成建筑環境。環境是人對建筑藝術產生最初審美感受的因素。建筑與自然環境配合得當,可以突出建筑的性質和藝術趣味。如風景名勝區的寺廟、村鎮、園林主要是從自然環境中獲得藝術效果。城市中的建筑環境主要是大組群之間的關系,如歐洲中世紀城市中高聳的教堂與曲折的街巷小屋、中國古代都城中雄偉的宮殿與整齊的街坊居民之間,都表現出很鮮明的藝術特色。
②序列。組群中的各座建筑之間和單座建筑的各個部分之間的有機聯系可以構成一定的觀賞序列。通過不同的序列結構,可以展示豐富的造型畫面,形成節奏很強的韻律,更有效地突出主體形象。序列越豐富,時間的因素就發揮得越充分,在時空交匯中構成的藝術形象就越鮮明。注重序列設計是中國傳統建筑的主要特點之一,即所謂起承轉合、步移景異的設計原則。歐洲古典建筑有意識地通過透視分析來設計總平面和總輪廊線,也是一種序列設計的方法。
③造型。由各種式樣的平面、立面、結構、裝飾組成的各種造型,是建筑藝術最基本的因素。每個時代和每個民族對于建筑造型都有各自的審美標準,也有共同的標準。首先要求造型的各個組成部分在總體中是和諧的、有機的和符合形式美法則的。同時,每種類型建筑的造型也要求表現出各自所固有的特征,如紀念建筑與游樂建筑、宗教建筑與世俗建筑、銀行和圖書館、度假別墅和城市公寓等,在造型上都各有不同。
④形式美法則。環境、序列、造型以及結構、色彩、質地等都有形式美的要求,都要求符合某些客觀的美的規則。在建筑藝術的形式美法則中,最主要的是比例尺度和節奏韻律。形式美法則體現在具體的建筑手法中。例如歐洲古典建筑的兩大系統──希臘羅馬式的古典風格和哥特式的基督教風格,中國古代建筑中的宮殿廟宇和園林以及其中的屋頂、色彩、假山、裝飾等,都有各自不同的特殊構圖形式和手法,形成各種不同的法式。
⑤象征涵義。建筑藝術的廣度主要由環境、序列和造型構成,而深度則由其中的象征涵義構成。象征的主題可以通過某些附屬藝術如雕刻、繪畫等表現出來,也可以從環境、序列、造型中表現出來。例如埃及的金字塔、巴比倫的觀星臺、印度的佛塔、中國的宮殿和禮制壇廟,都有很強的象征性。
⑥附屬藝術和建筑小品。建筑小品和雕塑、 繪畫、工藝美術等,是建筑藝術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形成建筑藝術的總體效果中,它們主要起以下作用:作為環境和序列的組成部分(如臺階、欄桿、水池、墻籬、門坊等);作為建筑裝飾的主要組成部分(如壁畫、浮雕、匾聯等);作為象征涵義的表現手段,直接用以其形象和文字來表現、提示、說明所象征的主題內容。
歐洲建筑中,自公元前7~前6世紀在愛琴海周圍初步形成了希臘建筑的基本風格。 公元前5世紀中葉建造的雅典衛城建筑群,標志著希臘風格的成熟。它的主要特征是矩形建筑繞以開敞的列柱圍廊和列柱形式的定型化。列柱主要有兩種形式:①陶立克式,風格比較雄厚;②愛奧尼亞式,風格比較清秀。柱身、 柱基、 柱頭和柱上的梁枋都有定型化的形式和規格化的比例,并稱為柱式。這種柱式在羅馬時代又有所發展,到文藝復興時代初歸結為“五范”,以后又成為歐美各地古典主義建筑風格的主要表現形式。羅馬建筑在1~3世紀繁榮成熟。羅馬帝國疆域遼闊,財富集中,建筑的規模大,類型多,除神廟以外,城市廣場建筑群、劇場和角斗場、公共浴室、市政廳即巴西利卡、紀念建筑、宮殿、府邸、 住宅等,都有很高的藝術水平。羅馬建筑一方面繼承了希臘梁柱式的柱式傳統,同時發明了拱券結構,形成了以拱券和柱式相結合的、體量巨大、空間復雜、裝飾富麗的華美風格。4世紀羅馬帝國分裂,建都于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即拜占庭)的建筑繼承了羅馬建筑的遺產,同時又吸收了波斯人、敘利亞人和阿拉伯人等東方民族的經驗,創造出利用帆拱(1/4球面拱) 在方形平面上安置大穹窿頂的結構方法,從而使得簡單的矩形平面上出現了參差多變的立體輪廓,這種風格后來直接影響了斯拉夫民族的建筑。到10世紀前后,基督教取得絕對權力,開始形成基督教文化。早期的基督教堂沿用羅馬巴西利卡的形式,后又吸收了拜占庭教堂的十字形構圖形式,結合一些民族的特殊手法,發展出羅馬式風格。羅馬式上承羅馬,下啟哥特式,造型比較粗糙,是說明建筑藝術風格時代性與傳統性交匯過渡的明顯例證。12~15世紀,是哥特式建筑成熟的時代。哥特式是繼希臘羅馬以后,歐洲古典建筑的又一種典型風格。高超的拱券結構技術,巨大的室內空間,飛騰的尖塔形象,精細的裝飾工藝,共同構成了強大的感人力量,時代精神異常鮮明;同時,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各地的哥特式又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民族特色。意大利文藝復興和17世紀的法國古典主義以至19~20世紀的古典復興建筑風格把希臘羅馬的風格作為典范推崇,有些還是直接的模擬。繼文藝復興而起的巴洛克風格和繼古典主義而起的羅可可風格先后在歐洲各國盛行,其曲折、流動、跳躍、繁瑣和柔媚的藝術特征與古典風格鮮明對立。這兩種風格存在的時間都不足100年,評論家對它們的評價也是毀譽參半,但它們的時代性和傳統性的交匯關系卻表現得非常明顯,所以還是公認的典型風格,進入19世紀后期,由于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的急劇發展,建筑的功能、技術有了極大的改變,傳統的審美觀念也受到強烈的沖擊,當時在歐美流行的古典主義風格在新時代中遇到了尖銳的挑戰。到20世紀初,逐漸出現了早期現代建筑的風格,其主要特征是,基本上按功能要求創造形式,采用先進的結構和新材料,摒棄了古典主義虛假、繁瑣的裝飾和不合實用的多余構件,但在總體上仍保持比較嚴謹的傳統構圖。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現代建筑迅速興起。現代建筑又稱功能主義建筑,雖然流派眾多,但在建筑藝術的根本問題上則是一致的,即建筑藝術必須無條件服從技術;建筑美首先是功能合理,技術先進,建造方便;承認建筑造型要符合形式美,但這只是因為形式美本身是純客觀的科學法則,利用它有助于實行建筑結構標準化,材料設備系列化,最初還是為技術服務。現代建筑反對附加的藝術處理,忽視民族的傳統審美趣味,形成了與傳統建筑迥異的建筑藝術觀念。現代建筑風行大約半個世紀之后,又興起了創造所謂后現代建筑風格的潮流。推動這股潮流的理論猛烈地抨擊20~30年代的現代建筑,提倡建筑的文脈主義、引喻主義和裝飾主義,重視大眾的一般趣味,并且在實踐中建造了一批帶有傳統的形式和審美趣味的作品,也有可能逐漸形成一種新的風格。
中國建筑藝術風格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中國傳統建筑的藝術風格經歷了2000多年的發展演變(見中國建筑藝術)。
①功能技術和藝術的關系。建筑是功能技術同藝術的統一體,但是在以功能技術為主的建筑(如倉庫、車間)和以藝術為主的建筑(如紀念碑、園林和大型公共建筑)之間,存在著大量二者比重模糊的建筑。建筑藝術的創作必須首先確定具體對象的藝術成分以及藝術成分包含的內容和所需取的表現形式,畸輕畸重都可能從根本上損害建筑藝術。
②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的關系。建筑中的功能、技術等物質部分的創作遵循邏輯思維的規律,而藝術部分又須遵循形象思維的規律。一般說來,任何建筑的創作都須首先保證功能合理,技術先進,便于建造,所以邏輯思維是進行規劃設計的基礎。但是,建筑的物質因素最終要表現為具體的形象,藝術比重大的建筑更要求這種形象富有鮮明的藝術風格和表現力,所以在運用邏輯思維的同時,也必然會滲入形象思維,在到達一定的創作階段后,形象思維還可能成為主要的思維方法。邏輯思維的共性比較強,而形象思維則主要是個性,在建筑創作中,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匠心獨運”,就可以概括說明這兩者的關系。
③構思與技巧的關系。美的藝術離不開熟練的技巧,但技巧總是服從總體藝術構思。無論是環境、序列、造型的設計,還是象征涵義的命題,都應當首先進行總體構思。巧妙的構思是技巧的靈魂。
④繼承與創新的關系。現代建筑的主要爭議之一就是建筑藝術的時代性與傳統性的關系。時代性立足于創新,傳統性立足于繼承。沒有創新,建筑藝術就不能發展豐富,就會僵化;但創新不等于脫離現實和隨心所欲,不能把怪誕離奇的形象強加于社會。沒有繼承,建筑藝術就不能廣泛借鑒,就會變成無源之水;但繼承不等于復古和盲目模仿,不能不分對象和不加分析地搬用古典形式。建筑藝術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建筑藝術的創作必須緊密結合社會的實際需要,適應時代的發展,重視和發揚民族的優良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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