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云南普洱市政府連續出臺的兩份文件,上面分別寫明是為“提升城市品質,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市政府將對中心城區進行舊城改造,部分地段將進行拆遷。拆遷范圍都是中心城區內最繁華的黃金地段,有相當多一部分才建成幾年。而在中心城區還有不少破舊、簡陋、生活設施落后,居住條件很差的老街區卻不在此次舊城改造范圍內。據調查,這批土地拍賣后,政府可從開發商那里獲得30多億元出讓金。政府應該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行政手段?
央視《焦點訪談》昨天報道,許多城市為了提升城市品質、改善居民生活條件,對一些“城中村”、“棚戶區”和“危舊房屋”進行拆遷和改造。這原本是一件造福居民、造福城市的好事情,但在云南省普洱市,一些建成才十多年的樓房也被納入了“舊城改造”范圍,讓人們感到十分困惑。
舊城不拆拆新城
為什么那些破舊、簡陋的老街區沒有納入舊城改造,而處于黃金地段并不算舊的房子卻成了舊城改造對象?
家住普洱市的69歲退休老人潘瑤這些天一直非常焦慮。因為他花了全部積蓄買下來準備用來安度晚年的這套房子,馬上就要被拆遷了。潘瑤老人的房子被拆遷,是因為普洱市政府的一個“舊城改造”計劃。
為了搞清楚這個計劃的具體內容,記者找到了今年4月普洱市政府連續出臺的兩份文件,上面分別寫明是為“提升城市品質,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市政府將對中心城區進行舊城改造,部分地段將進行拆遷,范圍涉及500畝土地,1800多戶住戶。文件還明確規定了所有住戶都必須簽訂完搬遷協議的期限。
文件明確,拆遷范圍包括民航路片區、通商路片區等五大片區。這些都是普洱市中心城區內最繁華的黃金地段,建筑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才建的,其中有相當多一部分甚至才建成幾年。
記者看到,在普洱市中心城區還有不少老街區,破舊、簡陋、生活設施落后,居住條件很差。然而,這些街區卻不在此次舊城改造范圍內。對此,普洱市建設局局長胡劍榮表示,新舊是一個相對概念,是表述和理解的不一樣。
政府出面商業開發
根據我國《循環經濟法》第25條規定,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建設標準、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筑物,除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進行拆除。
普洱市的這個舊城改造項目是否是用于公共利益的開發項目呢?記者發現,在普洱市政府下發的所有關于這次拆遷的文件和公告中,以及當地國土、規劃等部門網站的公開信息中,都沒有看到對這些土地的用途作任何具體說明。
但是記者發現,在一份“普洱市中心城區舊城改造工作方案”中,這些將要進行拆遷的土地,都已經標注上了掛牌拍賣的時間。
胡劍榮證實,此次舊城改造的地塊都屬于商業開發,“商業集中開發實際上是讓這個城市更有活力。”
問責式拆遷時間緊
根據普洱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此次開發的500畝土地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是政府資產,此外還有1800多戶住戶的房產。據記者調查,很多住戶都表示不同意拆遷。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定會尊重住戶意愿,做好協商溝通工作。而實際情況又如何呢?
實際上,普洱市政府對于此次拆遷工作,已經硬性規定了每一階段的完成期限。4月份發通知,7月底完成簽字,8月份土地掛牌出讓。為了保證短時間內完成拆遷,普洱市政府又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一份市政府文件中,要求將簽訂拆遷協議的任務分配到住戶所在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單位領導充當第一責任人,并實行層層包干,如果某一級責任人所負責的范圍內有人不簽協議,那么這位責任人就會被通報、問責,甚至免職;這項工作被作為黨員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當記者問這種做法是否會導致干部向群眾施壓,強迫他們簽協議時,胡劍榮解釋說:“這種情況我想不是我們這個政策的初衷。因為我們要有目標地管理,也希望大家積極地去做解釋工作。”
可獲30多億元出讓金
而實際上,由所在單位領導出面做工作的方式,給了住戶很大壓力,很多人在這種情況下,不得不在協議上簽了字。一位住戶說:“領導說了,如果你不支持配合我,你就是砸我的飯碗,你砸了我的飯碗,那么我也只能砸你的飯碗。我是以工作收入來養家糊口,所以說,種種壓力下也不得不簽。”
據普洱市政府介紹,截至8月18日,已經有1662戶住戶簽訂了拆遷協議,占到總數的94%。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政府拍賣土地可以獲得土地出讓金。根據記者調查,與此次拆遷地塊位置鄰近、價位相當的地段,已經交易的土地出讓價為每畝600多萬元。按此計算,這500畝土地拍賣后,政府可從開發商那里獲得30多億元土地出讓金。
商業開發、政府行為、居民利益,這三者之間的關系該怎樣斟酌和把握?政府應該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行政手段?這是普洱市這個“舊城改造”項目帶給我們的思索。
據了解,因為有部分居民尚未在拆遷協議簽字,所以普洱市這個“舊城改造”項目目前處于暫緩階段。當地政府表示將通過與居民協商,使這件事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