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09年“高考移民”案曾在坊間被炒得沸沸揚揚。此案查出多少“高考移民”?多少人因此受到黨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9月19日,謎底終于被揭開——
“高考移民”舉報頻頻
2009年6月中旬,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郭虎收到群眾發來的特快專遞舉報信件,反映中寧縣寧魯中學在2009年高考中存在大量“高考移民”。
隨后,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監察室牽頭,抽調寧夏教育考試院、靈武市教育局、永寧縣教育局相關人員,迅速組成調查組,于6月22日前往中寧縣,在中寧縣監察局、教育局、公安局的配合下開展調查……
緊接著,寧夏教育考試院收到了寧夏開元學校(西夏區)存在大量“高考移民”的舉報信件,查出“高考移民”59人。
7月1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牽頭,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廳、公安廳及市、縣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一步開展“高考移民”調查工作,又查出“高考移民”30人。
7月12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牽頭,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及市、縣相關部門配合,明確教育部門核查學籍、公安部門核查戶籍的工作職責。在隨后的核查中,寧夏教育考試院又接到群眾舉報,反映中寧中學、中寧一中也存在“高考移民”,再次查出“高考移民”19人。
領導批示推動案件查處
“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通過逐級匯報,寧夏“高考移民”案引起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
7月11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牽頭,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及相關市、縣(區)配合,開始徹底查處“高考移民”問題。
8月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也介入“高考移民”案。截至9月4日,對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批捕(在逃3人),特別是對來自山東的“中介”嫌疑人文某某的成功抓捕,使案件有了明顯進展。
期間,寧夏7名省級領導12次對“高考移民”案件作出批示,有力地推動了案件的查處工作,共牽出涉案人112人。
“我怎么憑空多了個女兒?”
調查組根據舉報信件和調查過程中群眾提供的名單,先從中寧、鹽池、青銅峽等市、縣考試中心提取高考資格審查表、高考報名登記表、考生戶口復印件等信息資料,然后分成5個小組(每個小組2-5人),分別進入有關派出所提取戶籍證明、常住人口登記表等戶籍信息,進村入戶、走街串巷,與當地群眾和學生見面。
寧夏開元學校以回族身份報名高考的女生小花,戶籍信息顯示為海原縣鄭旗鄉吳灣行政村上吳灣自然村人,在當地常住戶張某某戶下,2008年10月18日補錄,11月30日辦身份證快件。后經派出所查無此人,戶籍已于2009年5月注銷。而張某某家只有3個兒子,根本沒有考大學的女兒。“我怎么憑空多了個女兒?”張某某及村民看到小花的照片時,均稱不認識。
小濤,戶籍信息顯示在中寧大戰場派出所,戶口底面照片與高中入學的學籍照片不一致,與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上的照片也不一致,被確認為冒名頂替的“高考移民”。
據了解,2009年的寧夏“高考移民”案件查處工作歷時一年。
1個高分 “移民”擠掉6名寧夏考生
針對“高考移民”案的調查清理情況,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在2009年高考招生錄取之前及時取消了“高考移民”的錄取資格。同時,對中寧縣寧魯中學主動提出退出辦學的申請,予以批準;對寧夏開元學校、寧夏岳麓高級中學,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責令停止招生,進行整頓。
“這是寧夏最大的一起民生案件。”一位調查組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以寧夏岳麓中學考607分的小鵬為例,山區的假戶口加上變更了民族,可加分到637分。小鵬可擠掉一個重點生、一個一本生、一個二本生、一個三本生、一個大專生、一個中專生。也就是說,一個高分“高考移民”可擠掉6名寧夏考生。而此案查處的170名“高考移民”大多數是高分,至少能擠掉800名寧夏考生。
“高考移民”“為何屢禁不止”?
據了解,從2003年包括取消高考理科狀元黃飛等58名考生的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以來,寧夏的“高考移民”案件年年發生、年年查處,但卻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并不是相關文件下發的不夠及時,也不是相關規定出臺的不夠明確,而是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和有關工作人員缺乏起碼的黨性修養和法紀觀念,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如同廢紙,缺乏必要的宗旨意識和大局觀念,視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的“三令五申”如同兒戲所致。“寧夏‘高考移民’案件發生的一個根本原因是戶籍、學籍管理上還存在漏洞,給違法亂紀分子以可趁之機。”一位調查組工作人員介紹,寧夏作為西部邊遠少數民族省區,國家在高考招生中對寧夏考生有10-30分的優惠加分政策,外省籍考生在高考中為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利用各種渠道,希望獲取在我區的戶籍和學籍;個別民辦學校為提高知名度和升學率,大量引進“高考移民”。
針對調查情況,寧夏審定通過了《寧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條件中有關戶口和學籍的補充規定(試行)》,制定了《關于在寧大型企事業單位(公司)員工子女參加我區普通高考相關政策界定》、《關于加強我區民辦高中學籍及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戶籍審查管理工作的意見》、《關于啟用數字證書辦理戶籍業務的通知》等13項規定。
另外,將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4月1日到5日,提前到2009年的12月1日到5日,以便讓審查出的不符合我區報考條件的考生盡早回原籍報考。今年高考招錄平穩過渡,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糾風辦沒有收到一例有關“高考移民”的有效投訴信訪件。
此案的查處,表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肅清“高考移民”的鮮明態度:不論是誰,不管涉及任何人,只要違紀違法,致黨紀國法于不顧,拿人民的利益做權錢交易,都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處。(李瑞紅 王婧雅)
此次“高考移民”案件涉及寧夏5市11個縣(市、區)32個派出所,從6所中學共清理出170名“高考移民”。
戶籍方面:“高考移民”涉及全區派出所32個共170名“高考移民”,其中中寧縣10個94人、銀川三區9個38人、海原縣5個23人、紅寺堡區2個5人、同心縣2個2人、原州區1個5人、惠農區1個1人、沙坡頭區1個1人、永寧縣1個1人。“高考移民”中,假戶口125人、假戶口并變更民族23人、區內縣(市、區)之間遷入遷出的假戶口9人、假戶口刪除個人信息7人、外省遷入的假戶口3人、使用他人戶口本和戶籍信息資料偽造個人身份證件2人、冒名頂替戶口1人。
學籍方面:“高考移民”涉及中學6所,假學籍167人。其中,寧夏開元學校71人、寧夏岳麓高級中學56人、中寧縣寧魯中學9人、中寧中學9人、中寧一中7人、永寧回民高級中學2人、山東借讀考生8人、河南借讀考生3人、無學籍社會考生2人。在170名“高考移民”中,民辦學校的“高考移民”數達到136人,占整個“高考移民”的80%。“高考移民”中,套用他人學籍87人、偽造學籍41人、職轉普注冊學籍25人、外省借讀11人、偽造中專畢業證3人。
112名涉案人受到黨政紀處分、組織處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涉及全區公安系統58名人員的處理情況:對涉及五市8個縣(市、區)公安局的8名分管治安的副局長給予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對23名派出所所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免去所長職務;對2名派出所教導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免去教導員職務;對5名派出所戶籍民警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對9名派出所戶籍民警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調整工作崗位;對11名派出所戶籍協警予以辭退。
對涉及全區教育系統35名人員的處理情況:對1名縣教育局局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名副局長給予免職處理;1名副局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1名考試中心副主任給予行政降級處分;1名考試中心副主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4名考試中心干部給予行政記過處分;1名考試中心干部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名教育局干部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名教育局事業人員進行警示談話;2名中學校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校長職務;1名中學副校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1名中學副校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1名中學副校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名中學教導處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現任職務;4名中學教導處干事和8名中學教師由所在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調整工作崗位;3名中學教師分別向所在學校和教育局寫出書面檢查,在所在縣區教育系統通報批評;責成寧夏開元學校董事會,對1名聘任校長和1名聘任教務處負責人予以解聘。
對2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對1名原縣監察局局長、時任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小組組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1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免去現任職務。
涉嫌刑事犯罪的17人處理情況:截至目前,各級檢察院對“高考移民”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共立案偵查16件17人,已偵查終結14件15人,正在偵查2件2人,移送法院起訴的8件12人,做出有罪判決的4件7人(濫用職權罪6人,其中1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4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1人免于刑事處罰;徇私舞弊罪1人,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法院正在審理尚未判決的4件5人。檢察院決定不起訴3件3人。沒收賄賂現金10.25萬元,上繳國庫。以上涉嫌犯罪人員待司法機關全部處理結束,再根據違紀情況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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