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作為全國最早出臺《草原植被恢復費收費標準》和《草原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省份,2008年以來共收繳草原植被恢復費約3000多萬元,通過人工種草、占補平衡、補播改良等措施,來恢復草原植被。
甘肅省草原面積達2.67億畝,占全省國土總面積的39.4%,草原面積位居全國第六。長期以來,國家實施“西氣東輸”、“西油東輸”等重大工程及全省各類項目建設,所經之地長途穿越我省生態極其脆弱的河西荒漠草原,加劇了草原沙化、退化、荒漠化。為保障被征占用的草原面積不減少,植被不被破壞,2007年,我省率先在全國制定并出臺了草原植被恢復費及收費標準。
甘肅省征收的草原植被恢復費“取之于草、用之于草”。從今年開始,按草原植被恢復建設項目下達資金920多萬元,通過人工種草、異地栽植、占補平衡、補播改良、裸露區壓石頭等措施,在高臺、民樂、瓜州、玉門、慶城、華池、景泰等地恢復草原植被。充分利用今年秋雨較多播種草籽,促進了草原生態環境的改善。今年,我省推進草原征占用審核,針對蘭新鐵路第二雙線等重大建設項目大面積征占用草原的情況,省草原監理站通過與項目建設單位及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等有關部門積極協調,集中力量解決非法和不規范占用使用草原的問題。通過征收費用的形式恢復草原植被,提高了施工單位保護草原的意識,制止了濫采濫挖、破壞草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