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舉行分組會,審議代表法修正案草案。馬福海委員認為,代表法修正草案總體上更加科學、更加民主、更加完善,比較成熟。
馬福海委員說,選舉法和代表法是兩部密切相關的法律,在今年3月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通過選舉法修正案以后,全國人大統籌考慮對代表法進行必要的修改。我認為這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需要,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需要。
馬福海委員認為,這次代表法的修改有幾個突出的特點:即進一步明確了人大代表的權利和義務,進一步細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職范圍,進一步加強了對人大代表履職的保障,進一步強化了對人大代表的監督。修正草案總體上更加科學、更加民主、更加完善。代表法修正草案已經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基本成熟,贊成這次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