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和蘋果的訴訟請求均將矛頭指向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由于在智能手機上大獲成功,Android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零售商和科技公司采用該操作平臺,同時還將觸角伸向越來越多的移動設備和家用設備。
微軟在提交至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特拉華州聯邦法院的訴訟中對邦諾Nook電子書閱讀器提出訴訟,要求法院支持其禁止進口Nook的訴訟請求。鑒于美國電子書行業主要依賴于亞洲代工廠來滿足國內強大的市場需求,這也是科技公司常用的一種法律手段。與此同時,Nook電子書閱讀器生產商富士康和英業達(Inventec)也一同被列為被告。
微軟去年曾在針對摩托羅拉在其智能手機中采用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提起過類似訴訟,后來,這一訴訟還包括了摩托羅拉的平板電腦。微軟訴訟Nook侵權案已不僅僅限于這個傳統移動運算行業。業內人士指出,隨著Android平臺被包括電視機頂盒在內的眾多設備所采用,微軟這種立場似乎在表明一種決心,即會在更為廣泛的消費類電子產品中維護其權益。
微軟在訴狀中指出,這個專利侵權案一共涉及微軟的25項專利。侵權產品主要集中在采用谷歌Android系統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其它設備。邦諾并沒有對此作出評論。
蘋果3月18日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家法院提起訴訟,稱亞馬遜在一款手機應用開發軟件中侵犯了蘋果申請的“App Store”商標。蘋果對亞馬遜提起的訴訟時機很敏感,恰好是在業界盛傳后者即將推出自己的應用商店之際。
據悉,亞馬遜的應用商店將用于向采用Android操作系統的移動設備發布應用,它將與蘋果的應用商店App Store產生直接沖突,同時將亞馬遜數字市場的影響力延伸至其傳統網站和Kindle書店之外的領域。
蘋果發言人稱,之所以將亞馬遜告上法庭,是因為后者使用App Store商標會“誤導消費者”。亞馬遜則辯解稱,以前曾用“Amazon Appstore”與開發者交流。該公司尚未對其計劃進行公開討論,也沒有對案情發表任何評論。
“App Store”常被用來描述可下載應用的網站,蘋果的競爭對手一般不會在他們的服務中使用這一名稱。谷歌將自己的應用商店命名為Android Market,而與微軟移動軟件存在聯系的應用商店則被稱為Marketpl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