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濟南市的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中,先后有5個地塊因最高報價超限價而“流拍”,后來這5個地塊在二次掛牌時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日前,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對這5個地塊重新編制了出讓文件,文件規定,開發商在競得土地后要簽訂公租房配建合同,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一部分,競得后不簽配建合同視同違約。從出讓文件看,5個地塊共配建公租房套數為477套。
要求配建公租房的5個地塊為2011-G053號至2011-G057號土地,按照各自地上容積率計算,建成后可提供地上居住面積569863.6平方米。在二次公告中,這5個地塊都要配建不少于一定面積的公租房,面積總共不少于28513平方米。根據新的出讓文件,競得者要按照土地地上總建筑面積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五個地塊共配建公租房477套。這在濟南市的土地出讓中屬于首次,將能夠大大加快濟南市公租房建設。據了解,這5個地塊配建的公租房以兩居室為主。
據介紹,開發商在競得5個地塊以后,除簽訂土地成交合同外,還要與相關部門簽訂公租房配建合同,作為土地成交合同的一部分,與成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競得后不簽配建合同,視為違約?!毕嚓P人士介紹。記者看到,在配建合同中,對公租房的配建套數、質量和交房等有著明確的規定。
據了解,配建公租房建成后,將由政府無償收回。
為了保證保障房的建設,配建合同規定,開發商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建設,造成配建住房驗收不合格或延期竣工,該地塊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不得申報竣工驗收手續;每逾期一天,開發商向產權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直至竣工驗收合格。開發商未按時向產權方移交配建住房,每逾期一天,開發商向產權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直至移交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