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號下午六點,清真寺阿訇接到穆斯林同胞的電話反映說:有一家清真拉面館轉讓給非穆斯林,但是清真標志在轉讓后沒有取掉,被非穆斯林老板繼續使用。阿訇及時乘車趕到這家餐館,向餐館老板解釋非穆斯林不能使用清真標志,這樣會誤導穆斯林大眾。擔心誤用清真標志影響民族團結,阿訇耐心的向餐館老板解釋。經老板同意,在他的積極配合下,阿訇和穆斯林同胞取下清真標志。此事得到圓滿的解決。希望穆斯林餐飲業的同胞們在轉讓店面時,即使取掉清真標志,以免產生對穆斯林大眾的傷害。為和諧社會民族團結多做貢獻。(此類事件在晉江已發生過兩次,都得到圓滿的解決,阿訇衷心希望以后不要有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