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彌補行政執法人員少、任務重的不足,河北省邯鄲市制定出臺了《邯鄲市清真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該制度按照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要求,設立了清真食品投訴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及時處理,對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投訴要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事后向舉報人告知調查處理或移送結果,做到事事抓落實,件件有回音。對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上報市清真食品領導小組辦公室。
同時清真食品管理單位要按照職責劃分,認真負責地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于不認真、不負責、敷衍了事等問題,要進行通報批評;對于瀆職行為由有關部門追究主管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