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國家民委、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近日,省民委、省政府國資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分析了做好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明確了扎實做好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支持民族聚居區經濟發展、吸納少數民族就業、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等國有企業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
《意見》要求,各級民族工作部門,要參照此意見,積極做好民品企業的民族工作,充分發揮民品企業對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區的幫扶支持功能,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