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鳳凰網“時局觀”欄目刊發了作家阿來和前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群關于民族問題的對話,引起廣泛關注。事后《中國民族報》特約評論員明浩撰文進行批駁。鑒于民族問題的重要和公眾關切,鳳凰大學問特約民族研究專家梁永佳教授撰文解讀。梁文內容豐富充實,對當前民族問題的討論和分析的方法也提出了批評,指出“大家都急于改造社會,卻沒有很好地解釋社會”。
中國民族問題的爭論呈現兩個逐漸分化的陣營。一派認為當下民族問題激化,根源在于建國初期的制度設計缺陷。自從“階級”讓位于“發展”以來,“少數民族”身份過度強化,致使多民族社會的各種問題滑向了民族間矛盾。因此,國家應突出公民身份,淡化民族身份,促進中華民族認同。甚至有人提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概念,試圖以民族融合取代民族識別。這一派可以稱為“融合派”。另一派則認為,從建國初期的民族政策到1984年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含有大智慧。當下民族問題的根源,在于未能充分落實這套制度,當務之急是落實承諾,實現法治,強化自治權,賦予民族地區自我保護的能力。他們可以稱為“自治派”。
兩派主要對民族政策的轉變路徑發聲,卻很少論述民族問題的現狀。對雙方來說,現狀似乎很清楚了。他們的論述中,常見的是領導講話、政策簡史、經典理論、近代思想、美國經驗、蘇聯模式,以及康乾盛世、民國教訓等等,卻不太重視“民族”在社會中的實際狀態,更不用說基于經驗材料的細致分析了。當然,歷史脈絡、外國經驗、理論梳理都極為重要,也必須做扎實。但是,讀再多的朱批檔案,引再多的經典文獻,講再多的外國經驗,都只能起到借鑒作用,不能取代對現實的系統研究。
例如,阿來先生的《瞻對》是一部精彩的文學作品,但拿它來調整今天的西藏政策,就未免太“迂”了。嘉慶和道光重復乾隆的錯誤,或許不是因為他們忽視前車之鑒,更可能是他們與乾隆處于同樣的權力格局之中,不得不為了天朝的臉面做出近乎荒唐的事情。整部作品中,我們聽不到“夾壩”的聲音,無從知曉搶劫官差背后存在何種不同于精英敘事的“另類理性”。研究歷史大可不必操心這件事,因為沒有材料可資利用。但是,制定政策就不同了,蕓蕓眾生就在不遠處一個叫“社會”的地方,人類學等社會科學有一整套方法,能持續地解釋社會中各種行動者的訴求、動力和價值觀。政策制定者完全可以借助這些研究,認識社會的復雜性,感知沉默者的力量,評估社會的走勢,巧用權力,因勢利導,做到名符其實的“有所為有所不為”。相反,總盯著乾隆爺的想法,就不太容易跳出“社會管理”的圈子,看見什么想管什么,不相信社會有自己的秩序和理性。最終會將政府置于“無限責任公司”的境地,自己也只能鞠躬盡瘁了。
借鑒歷史和外國經驗都有限度
有人說要多了解世界,少點中國歷史。我很同意,但想加上一句:歷史多一點還是世界多一點,都比不上對現實了解多一點。歷史和外國經驗都是在另一個時空中發生的,其復雜環境難以復制。雖然值得借鑒,但要清楚限度。
歷史往往只能感嘆,不能招魂。民族身份在歷史上的確比較模糊,有一定的彈性。阿來先生認為這是好事,給交融留下了空間。的確,康巴人和拉薩人在清代并沒有認同成一個民族,北京這邊叫康巴人為“番”。類似的情況即使到了民國時期,仍然俯身皆是。從一個民族身份轉化成另一個民族的情況并不少見,通婚、升學、經商、從軍都可能改變自己原來的民族歸屬。例如,一位民國時期長居大理的外國人就發現,這里的“民家人”如果住到城里,言行舉止都像城里人,那么大家就認為他是一個漢人,盡管大家都知道他的上一輩是民家人。歷史上,不僅轉變民族身份不難,民族種類也很多,甚至很“雜亂”。1950年代民族識別的時候,僅云南一個省就自報了二百六十多個“民族”,后來經過官員、民族精英、學者的工作,少數民族總數最終歸并為26個。換句話說,今天很多少數民族,原本就是不同稱謂的人群歸并到一起的后果。很多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詬病民族識別,認為民族識別還不如歷史上民族身份很淡化、很彈性的狀態。
這種借鑒歷史的方法值得商榷。今天的國家不同于高高在上的古代國家,它要一竿子插到底,跟每個公民打交道,以公共政策實現公平正義,這是所謂當代“民族-國家”體系的共識。為此,它必須想辦法“讀懂”地方社會,將復雜的地方生活簡化成可以統計的標簽、代碼、類別,并以此為依據分配資源。同時,它還有責任平衡國民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這就是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目的之一。依我看,民族識別就是這樣一個為了“讀懂”少數民族社會而推行的重大工程。當初那二百六十多個族稱,在各個地方生活中都肯定有其存在的意義,只是從國家的視角來看才顯得“雜亂”,因此國家必須將它們簡化、清晰化、固化。今天,一個人只能是藏族、白族、彝族、漢族,違規更改會受到嚴厲追究。國家只有這么做,才可能實施它的政策,保持它的權威,才可能對一個民族內的所有成員一視同仁,才可能對兩個不同的民族實施差異的政策,以平衡事實上的差距。簡言之,是現代國家的責任使得一個民族內部越來越趨同,民族之間越來越差異。也正是這個原因,讓兩個民族走向融合,即便歷史上出現過,也無法借鑒到今天。試問進入現代社會以來,哪兩個民族“融合”過?總之,民族身份的固化、清晰化,是現代民族—國家體系橫掃世界的后果,不是民族政策能左右的事情。彈性身份、模糊身份是歷史事實,但已經無法借鑒。
同樣,借鑒外國經驗也可能水土不服。有人借用蘇聯按民族成分而解體的教訓警告中國,卻忽視了,中國從《共同綱領》開始就沒有照搬蘇聯,沒有確立過民族自決權的法理基礎。有人借用印度聯邦制的“成功”與前南斯拉夫聯邦制的失敗,警告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過于將中國條塊分割,卻忽視了,正是突出“區域”的民族自治,使得雜居一處的不同民族有了合作治理的可能。有人借用土耳其當代政治中的世俗化言論諷喻中國,宣稱世俗化乃是世界潮流。豈不知土耳其某些政治力量的世俗化訴求,乃是抵抗執政黨過于伊斯蘭化的策略,中國并不具備那里的宗教化環境,借鑒土耳其的經驗管理中國的少數民族宗教,實際上存在錯位。還有人主張中國借用美國的“熔爐政策”將各民族最終“融合”,豈不知這一政策早在美國宣告破產。有人主張“民族主義”的實質就是一個民族要有自己的國家,豈不知世界上的國家數字遠遠低于民族數字,多數國家都是多民族國家,而且中國還是全亞洲第一個多民族共和國。總之,單憑歷史知識、國外模式、經典理論,無法形成有意義的民族問題爭論。
大家都急于改造社會,卻沒有很好地解釋社會
缺乏對現實的關照,民族問題之爭容易流于觀念之爭,甚至演變成為爭論而爭論。近年融合派與自治派的觀點越發涇渭分明,言辭也日趨激烈,甚至形同水火。原本有差異的觀點,被對方歸為“一丘之貉”,大加撻伐。一旦中央有新精神公布,爭論雙方都會找出對自己有利的陳述,譏諷對方“失算”,這恰恰說明了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爭論雙方都不太重視對方的合理成分,缺乏從善如流的開放態度,過于捍衛自己的立場,失去了學術的本分。而且,討伐者容易忽視被討伐人自身的變化,爭論也往往演變成對道德制高點的爭奪。例如,針對馬戎教授“去政治化”的批評已經持續了十幾年了,筆者雖然未必同意這一主張,但我也注意到,批評者并沒能及時跟蹤他對這一主張的改進。
觀念之爭可以永遠持續下去,因為證據不必來自現實,而是來自自己所秉承的某種抽象原則。這不僅是“民族問題”的爭論環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國當下“左”、右兩派在幾乎所有議題上的爭論環境:大家都急于改造社會,卻沒有很好地解釋社會。對于很多涉及民族問題的事件,我們看不到冷靜的社會科學分析,不清楚導致這些事件的具體社會條件和發生機制,也不清楚個體和群體在事件中的行動內容,以及行動者對于自己的行動所賦予的意義,更不用說探索行動者的心態、情感、記憶了。如果不能解釋形形色色的民族間理解、合作、寬容、隔閡、猜忌等情況的發生機制、觀念基礎、情感因素,那民族問題的爭論或許只能流于觀念之爭。作為社會主體的蕓蕓眾生,卻一直外在于爭論本身。
民族問題絕非“少數民族的問題”
實際上,“民族”這一關鍵詞在中國社會中已經形成了非常復雜的現實,只是主流學界不太重視它罷了。這一點,對照一下農民工調查、股市分析、清史研究的規模和強度就很清楚了。
中國有64%的領土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上面生活著半數少數民族人口和數以億計的漢族成員。這里有豐富的石油、金屬、水力等自然資源,有大量的基礎設施,也同樣處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管轄之下。同時,還有另一半少數民族成員生活在非民族區域自治的地區,其中包括兩千多萬流動人口。這大概就是“大雜居,小聚居”的含義。在今日中國,人員、觀念、信息呈現大規模高強度的流動性,民族景觀也因此發生了重大變化。少數民族再也不只是住在偏遠山區的、經濟文化落后、交通信息封閉的人群了。實際上,很多少數民族的國際化程度之強、生活水平之高,超乎想象。在中國的國際角色逐漸豐富的今天,少數民族的“邊疆”地位已經成為他們無可比擬的優勢。在中國,幾乎所有城市和相當一部分農村都已經成為“多民族社會”,大城市尤為如此。大部分中國人的日常生活,都會與不同于自己民族成分的其他民族成員打交道。因此,民族問題絕非“少數民族的問題”,而是所有中國人的問題。“多民族社會”已經是中國社會的新“常態”。
但是,我們對這一常態的機制、構造、肌理所知不多,大量問題沒有回答。例如,民族身份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含義是什么?人們如何想象其他民族成員?在一個社區里,不同民族之間是否以及如何交往?針對具體民族的刻板印象是如何生成和觸發行動的?不同民族是否了解彼此在飲食、儀式、通婚等方面的禁忌?民族身份是否會導致一個個日常生活的“小圈子”?如何克服或者構建語言障礙?除了優惠政策外,少數民族在教育、醫療、雇工、晉升等方面還存在哪些“潛規則”、變通做法?從個人的角度出發,一個人如何理解自己的民族身份、歷史和文化?是否以及如何使用自己的語言?如何封齋、禮佛?如何接受教育、擇偶、擇業?為什么留大胡子、蒙面紗?為什么有病先要求助“畢摩”?為什么一定要回鄉成家立業?為什么要外出打工?為什么慷慨、信任、自強不息的同時,又可能酗酒、吸毒、販賣人口?是否愿意以及如何用民族身份經商、創業、從事藝術創作?如何接受優惠政策?如何被其他民族成員對待?
這些具體的、現實的問題,并非幾天調研就能回答,也不是視察一通就能探知。生活世界無法簡單拆分為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歷史、心理、語言等“部門”,而是由一個個具體問題構成的世界,連貫而有意義。它們構成了多民族社會的肌理、脈絡和運行機制,也驅動了大小“事件”的發生。這種現實只能通過耐心的田野調查才能厘清,也只能通過彼此對話的寫作才能被逐步解釋,不可能一望便知。這些都是學界的“大白話”,卻不一定為政界和全社會所理解。
用漢族代表中國的觀念有問題
由于缺乏對多民族社會的認識,很多有歧視性傾向的說法長期通行于世。例如,少數民族被普遍理解成“浪漫原始”、“能歌善舞”,似乎他們天生是無憂無慮的前現代人群、人類的活化石、“原生態”的標本。普通話已經成為很多少數民族成員的母語,但該語言常常被稱為“漢語”。很多人將中國人想象成有著五千年文化、奉行孔孟之道的“龍的傳人”、“炎黃子孫”,卻不知道還有一億三千萬國民未必如此。有的甚至認為流行于漢族的“祖先崇拜”應該是中國人共有的“天然信仰”,儒家應該被奉為“國教”,卻不去考慮中國還有十幾個少數民族信奉伊斯蘭教、佛教、道教,有的少數民族甚至有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傳統。中醫被稱為“祖國醫學”、“國醫”,但少數民族的醫療知識卻被稱為“藏醫”、“蒙醫”、“苗醫”,有的干脆就被稱為“迷信”。類似地,很多冠以“國”字稱號的藝術形式,也不能不說忽視了中國的多民族現實,如“國術”、“國藝”、“國畫”、“國樂”,以及形容這些藝術的褒義詞“國粹”。就連“國學”,也普遍被理解成歷史上用中文記錄的經典文獻,而藏文、滿文、西夏文、回鶻文、蒙文、彝文、傣文等文字寫成的作品則多被稱為“少數民族文獻”。更有甚者,很多人至今仍然認為,有的少數民族在幾十年前還處于漢族三千年前的狀態。這種不經意流露出來的優越感,以及用漢族代表中國的觀念,都說明了“多民族社會”的復雜性還遠遠未被認識。這種復雜性,需要人類學、社會學、民族學在大量田野調查的基礎上,提出合理的解釋。這不僅是爭論民族問題的基本前提,也是制定民族政策的重要依據。
來源:共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