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沒有取得清真食品準營證,卻擅自張貼懸掛清真標識牌。”近日,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二分局已經拿下了35塊這樣的“偽清真”標識牌。
記者了解到,經營清真食品,必須取得《清真食品準營證》并懸掛于店內醒目位置。然而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部分餐飲店將《清真食品準營證》隨意存放,不主動向消費者公示,還有些小餐飲店,甚至“克隆”了清真標識牌。
“有些小的拉面館和麻辣燙店,在沒有取得清真食品準營證的情況下,懸掛清真圖案,擺放清真標識。”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銀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興慶區二分局已經對餐飲店檢查315次,拆除了35塊偽清真標識牌。
另外,執法人員對未取得《清真食品準營證》而擅自張貼懸掛象征清真含義的圖案標識的餐廳,拒不拆除整改的,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車站、城鄉結合部和清真寺周邊等區域,未將清真與非清真食品區分擺放,不建立專區、專柜或標識不明顯的,已責令其整改。(記者 韓會霞)